腾讯网首页·手机腾讯网·加入收藏·设为首页·导航
don't delete

您所在的位置: 腾讯首页 > 娱乐频道 > 歌手趣闻华语 > 正文

高林生身陷“博客门” 接受采访承认做法不对
http://ent.QQ.com  2007年01月09日09:25   新闻晨报   评论0

身陷“博客门” 高林生承认做法不对

点击浏览更多最新图片/ 点击欣赏更多明星精美写真

昨日有媒体报道,歌手高林生在其博客上贴出一篇标题为《令舒淇永远抬不起头来的四点尽露裸照》的文章,在进行了“18岁以下禁入”的提示之后,他把舒淇早年拍摄的三张裸照公布于众,并称此举的目的是要进行一个“博客会不会变成薄客(注:博代表高深有内涵,薄代表肤浅功利)”的社会调查。在接受晨报记者独家采访时,高林生坦陈,自己的做法的确不对。

·
免费用QQ打电话超清晰
·
银行卡 安全快捷换Q币
·
沟通无极限手机Q时代
·
魔法表情秀出百变心情
·
管中窥豹  明察秋毫
·
QQ秀 秀出个性真自我

对于高林生的惊人之举,有网友指出此举有传播淫秽信息的嫌疑!昨天下午3点左右,博客所在网站删去了贴有舒淇照片的网页。高林生昨天下午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解释说,1个月前自己开博客后,发现网络上存在为吸引眼球不择手段的种种标题,尽管他通过各种正面的形式呼吁大家“抵制庸俗”,但却引不起注意,所以就想到用反面教材来警示。高林生坚称,自己此举目的是要进行一个“博客会不会变成薄客”的社会调查。可当记者提出,这样做客观上却造成了对舒淇的伤害,以及向未成年人散播不良图片的负面影响时,高林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歉意:“我这种做法的确是不对的,有很大过失,在这里我向舒淇以及喜欢她的影迷,还有那些没有成年的网友道歉。

本来我想在下午就删掉图片,后来发觉网站已经自行删掉了。我希望负面影响能减少到最小。”

八卦
冯小刚不顾形象呵欠连天
台湾综艺麻辣出位

针对高林生的“博客门”事件,负责网络监测的相关法律专家告诉记者,虽然高林生此举的目的是想做社会调查,并对图片做了一定处理,但还是有传播淫秽物品之嫌。对此,我国《刑法》第364条规定,不管动机如何,只要传播了淫秽信息就属违法。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明星在博客上张贴不良图片是否属于传播淫秽信息,需要由文化执法总队进行鉴定,如果确认属于传播淫秽信息,则相关部门会采取行动。

[责任编辑:daweiwang]

腾讯博客  娱乐 体育 时尚 文化 思想 财经 动漫

霍思燕赵薇争宠
霍思燕赵薇争宠
女模特私房艳照
女模特私房艳照

杨澜:1993年去台湾怕被"监视"(图)
曹雪芹成同性恋? 林志玲被骂哭了
新红楼钗黛狐媚照 乞丐模仿刘德华
宋丹丹英达婚变内幕 被神化的流氓
女诗人自比朱坚强 杨恭如情妇生活
孙俪邓超十大激情瞬间 男星扮女人
卖友求荣的后果 娱乐圈三大假新闻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