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可辛
腾讯娱乐 11月26日,《投名状》发布6分钟的片花,导演陈可辛借机对媒体吐露对《投名状》宣传方式的不满,称26日关于《投名状》4位主演片酬的报道坏了业内规矩。
26日,一些媒体同时曝光了《投名状》主演片酬,这些报道众口一声的说,《投名状》中,李连杰、刘德华
、金城武
、徐静蕾
的片酬分别是1亿、1600万、1200万和200万元。
陈可辛稍微聊了两句片花,便转到“片酬”报道上。陈可辛抱怨说:“我觉得有一点过。”他认为电影这一行许多东西需要保密,“片酬”报道破坏了导演和演员们的信任。
但陈可辛并没有指责报道该新闻的一些媒体,相反,他认为责任在将新闻透露给媒体的人。陈可辛很明确的说:“昨天发这个新闻我觉得有一点过,我觉得在一个电影工作者来讲,是已经犯了电影工作者的规矩。”陈可辛将媒体指向了“电影工作者”而不是“新闻工作者”。
陈可辛继续抱怨“电影宣传方”,他说,宣传其实有限度的,“把演员的片酬公开我觉得是不对的一件事。”
《投名状》的宣传方是该片的投资方中影集团,26日的“6分钟片花发布会”的举办方也即是中影集团,但陈可辛暗指“片酬”报道的责任人可能是《投名状》众多投资方之一,他说,做大片其实很辛苦,因为“中间和很多不同的公司合作”,对于怎样宣传电影也都有各自不同的理念。
“片酬”报道里称,演员的片酬是导演陈可辛说的,但陈可辛在26日对媒体称,他不可能透露片酬。
陈可辛抱怨说,很多时候他都没说,到了媒体上却变成了“陈可辛说”。他说,之前“投名状明年3月在北美发行”就不是“陈可辛说”,该片是明年秋季在北美发行。
对于影片报酬,陈可辛并不愿意证实“1亿、1600万、1200万和200万元”是否准确,但他透露,该片演员的片酬大概占了影片投资4000万美元的38%,也就是1520万美元左右。按照今天1美元对人民币7.3942元的汇率计算,合人民币1亿1239万元人民币,和片酬报道的1300万元人民币相当接近。
[责任编辑: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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