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广告、直播等各类节目,从现在起,一律不得报道、炒作与汤唯有关的任何事情。
2.对汤唯所做广播影视广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尚未与有关单位签署有关广告协议的,不得签署与播出。已经签署广告协议的,能退签的须立即坚决退签。正在播出的广告,尽快安排播完,不得安排重播,不得续签协议。对汤唯所拍的其他广告,也不要签署协议,不要播出。
3.此事要以电话专项部署方式进行,不得报道、炒作此事。据《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wesleydu]
|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
|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