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薛凯琪
薛凯琪
(Fiona)今年2月于香港旺角朗豪坊出席慈善活动时,遭一名26岁男子连志文掷水瓶袭击。被告连志文4月被裁定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罪成。昨日(5月9日)被告于九龙城法院判刑,裁判官称精神科医生证实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认为他适合接受禁闭式的精神治疗,故判2个月医院令。
裁判官又称早前收到一封由林姓男子要求将被告重判入狱的信函,发信者已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罪,昨日正式交由律政司处理。至于无辜遇袭的Fiona昨日身在北京,对连志文被判医院令一事,透过唱片公司回应表示相信香港法律,望对方接受精神治疗后,能康复做回正常人。
[责任编辑:iris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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