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慧眼识珠的唐安麒将林志玲选为旗下美体瘦身产品的广告代言人。这一签就是三年。林志玲在其中一辑平面广告中,乍泄春光,以一袭银色比基尼出镜,该广告一经上市,即刻引发眼球效应,林志玲34-24-36的魔鬼身材让无数男人“喷血”,各大美女贴图网站也将其作为强贴互相转载。2004年,林志玲正式返回台湾发展,广告身价已经暴涨十倍,但唐安麒照例续约,并花费过亿港币大力宣传,可见林志玲在香江也是魅力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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