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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曾经与一位音乐人说过一个有趣的主题:冬天来了,音乐的春天还会远吗?
结果,这位音乐人笑着回答:冬天已经来了十几年了,可是春天好像还是很远。
听起来有点像狼外婆的故事。
这个对话的背景,是国家将把卡拉OK版权费的收取强制推行下去。而这位音乐人看衰这个强制推行的原因,也同样来源于一次次的报道都说要推行,但终究只闻雷声不见雨点。
当全国15个省市开始强制推行和上海第一轮收取卡拉OK版权费预计过千万这两条消息,让收取费用变成现实的时候,唱片公司是不是终于可以松一口气:春天这次真的要来了?
还是这位音乐人,他说:春天仍将遥遥无期。
他表示:看起来这是一个不错的进展,而且从上海第一轮收取过千万来看,全国如果真正推行下去,一年至少在版权费上多收几个亿。但他提出:这些钱,有多少是版权人尤其是唱片公司、歌手和词曲作者可以拿到的?
在这位人士看来,至少有几点是无法保证的:
1,每个城市收到了多少费用。每个省收到了多少费用。全国收到了多少费用。历史经验表明,中间的层层上报,就是一个自然损耗的过程。
2,在收取的过程中,会消耗多少。办公费用、行政费用、其他费用,一定是一笔高消耗。
3,在相关各方中,最终真正属于版权人(唱片公司、音乐人)的,能占到多少比例?他甚至悲观地认为,与实际收取的相比,最终属于版权人的不到10%。
4,版权收费的权利人一直是最具争议的,事实上现在主体权利人基本上是音像制作发行公司;而唱片生存基础,原本应该是像华谊音乐这样的制作公司和词曲作者。毫无疑问,最弱势和最没有话语权的词曲作者所获基本被忽略,制作公司所获也很少。如果是这样,这个收费怎么可能带来唱片业的春天呢?
在十年的唱片冬天中,唱片公司和音乐人失去了至少两次翻身的机会。
一是数字音乐,或者我们简单地归结为SP时代。仅仅一个手机下载,成就了数十数百家SP公司,他们紧靠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这样的公司,狠狠地赚了几年钱。但是,对于唱片公司,对于艺人,不仅仅没有赚到钱,连吆喝都没有赚上。
在业内流传一个故事,庞龙 的一首歌,产生了4000万的无线收入(准确数字,无法考证)。但是,庞龙的公司和庞龙的本人,得到了多少?
我们永远听说,某某歌手的歌在排行榜的前几位,但是我们也永远知道这个歌手和他(她)的唱片公司都没有从无线中得到相应的利益。
一家很大的以SP起家的公司,在今年九月的时候,给一位年轻的人气歌手开出签约价格:三年保底1000万。在与笔者交流的过程中,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们希望打造一个品牌出来,所以,愿意签约这个歌手,而他们倚为筹码的不是广告代言也不是演出,而是SP。
所以,数字音乐里面的水有多深,只有那些背着氧气瓶潜在最深处的“中介公司”最清楚。而这种拿别人的成果去赚钱的中介公司,还有很多。
近几年,羽•泉组合的两位一线歌手,走了一条不同的路。胡海泉旗下的EQ唱片就创造性地开发了一条工业化生产流水线作业的路,一年旗下歌手出十张以上的专辑,几年来在中国移动眼中也已经算是小有影响,一二百首歌累积产生的价值,超过走新人出唱片然后歌红人红的传统道路带来的收益和回报。
在业内也有一家公司,他们总是通过两三千元人民币左右的代价去收购新歌,然后成为版权人之后走无线销售的路子,这也是我们经常在一些无线的榜单上看到一些完全不知名的歌手和新歌却总能上榜的原因。据透露,这家公司每个月的收益最低也超过80万。
因为这些原因,传统唱片公司、制作公司和音乐人,最终就成为最底层的劳动者,辛苦创作的产品,被批发出去后,批发商、物流公司、经销商、零售商都赚钱了,自己所获却是最少的——蜡炬成灰,欲哭无泪。
让人想起中国出口的服装,十几元几十元人民币一件,运到欧洲变成几十欧元一件,感觉音乐版权人就像是服装加工企业中的工人。
那么第二次机会,我们认为,应该是这一次的卡拉OK版权收费实质推行。
我们无法去预测,最终在整个推行的过程中,真正属于制作公司属于音乐人的有多少,但是我们至少知道,如果版权保护严格,而且其中的利益分配规范和公平,那么内地的音乐版权人尤其是歌手和词曲作者,就可以像王菲 一样,不出唱片不参加演出不代言广告,仍然可以靠自己的版权生活得非常富有、自由、幸福。
春天已经悄悄过去,人们来不及反应只能抓住风的尾巴。
接下来,还能吃到盛夏的果实,获得一个金色的秋天吗?
没有答案。只有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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